买二手房最大的坑?设立居住权是什么意思可以买卖吗?

2023-05-30       浏览次数: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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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手房最大的坑你知道吗?如果打算买二手房的家人们,一定要看完。
大家好,我是团爪房产网小编,你敢相信吗?买了一套二手房,房子户户已经过完了,钱也支付完了,房子确实是属于你了,但是就是没办法住进去,不是什么法拍房,也不是什么有抵押纠纷的抵押房,是你合理合法买下来的房子,可你却无法合理合法的住进去,本来高高兴兴的买房,却让自己陷入了无尽的绝望中,是怎么回事呢?其实房地产一直有这么一个规定,就是设立居住权,居住权的定义就是,房子只要设立了“居住权”,即使没有房产证,也可长时间乃至终生居住。新业主即便事后获得不动产证、拿到所有权,也无法改变“居住权”已经存在的现实,没有权利赶走居住权人,居住权的期限,可以自行设立,5年、10年、20年均可,也可是终生。如果是终生有效,那么不到去世,居住权就不会消失。虽说在我们遂宁这种情况很少,但是在这里还是慎重提醒大家,如果你有准备打算买二手房,在签订合同前,一定要去不动产登记中心查清楚是否设立居住权,又或是合同一定要附加一条,该房屋未设立居住权,如该房屋设立有居住权,则由卖方退还全部房款并做相应赔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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